29.140.30 荧光灯、放电灯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929 条与 荧光灯、放电灯 相关的标准,共 62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并与符合IEC 60081的荧光灯匹配使用的直流电子镇流器的一般性能要求。本标准应和GB 19510.5、GB 19510.6、GB 19510.7、GB 19510.8一起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性能要求、普通照明、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和航空器照明用电子镇流器的性能要求。

D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tubular fluorescent lamp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4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50Hz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源的管形荧光灯及其他放电灯用的启动装置、启动器和触发器的性能要求,这种启动装置能产生不大于5kV的启动脉冲。本标准应与GB 19510.2一起使用。

Auxiliaries for lamps--Starting devices(other than glow star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4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50Hz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源,与管形预热阴极荧光灯一起工作的(非电阻型)镇流器的性能要求,其所用荧光灯可以带或不带启动器或启动装置工作,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和特性均应符合IEC 60081和IEC 60901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零部件,例如,电阻、变压器和电容。 本标准应和GB 19510.9一起使用,本标准不包括GB 19510.4所规定的高额工作的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Ballasts for tubular fluorescent lamps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4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钠灯的特性,这些特性对确保灯的互换性和安全性以及明确试验条件和程序来说是必需的。 本标准还规定了高压钠灯的尺寸、灯启动和工作时的电气特性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镇流器、触发器和灯具的设计参数。

High Pressure Sodium Lamp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低压钠灯和高强度放电灯(HID)即高压汞灯(包括自镇流汞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本标准对单端灯和双端灯均适用。附录A列出了所有灯头型号。 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合格条件(包括统计评定方法)尚在研究之中。 符合本标准的灯在配以相应镇流器、启动装置和灯具的情况下可以在90%~110%的额定电源电压下安全地工作,其中镇流器应符合GB 19510.10,GB 15042;启动装置应符合GB 19510.2,IEC 60927;灯具应符合GB 7000.1。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Safety specification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本标准规定了GB 7000系列标准所述的加热试验用热试验源灯(H.T.S.)的要求,这些加热试验主要用来检验灯头传导热和对流热的影响,关于本标准的来源及特点参见附录A。 在不适于采用热试验源灯(H.T.S.)的情况下,可采用可替代热试验源灯(A.H.T.S.)。关于如何选择和准备这种灯,参见GB 7000.1-2002的附录B。 附录A还给出了辐射试验源(R.T.S.)的某些要求。

Heat test source(H.T.S)lamps for carrying out heating tests on luminaire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Installation rule for neon tubes

ICS
29.140.30
CCS
K70
发布
2005-01-18
实施
2005-08-01 00:00:00.0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 14196.1的普通照明用钨丝白炽灯,其类型包括: ——额定功率:15W~200W(含200W); ——额定电压:220V和230V; ——A型或PS型玻壳; ——透明、磨砂、类似于磨砂效果的涂层或内涂白玻壳; ——B22d,E27灯头。 本标准的第9章列出了具体的灯类型。 本标准规定了灯的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合格判定方法以及与制造商成品测试记录相关的对全部产品评定的方法。该评定方法可用于认证。本标准对批次产品的测试程序也作了详细的介绍,该程序适用于对特定批次的评定但不能用于认证。

Tungsten filament lamps for domestic and simila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4-02-04
实施
2004-06-01

本标准规定了霓虹灯管的定义、主要尺寸、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外径为8 mm~14 mm,管内充入氖气或汞氩混合气体的霓虹灯。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of neon lamp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3-08-06
实施
2004-02-01

本标准规定了低气压汞蒸气放电紫外线杀菌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石英玻璃或其他透紫玻璃生产的有臭氧或无臭氧,紫外辐射峰值波长为253.7nm的双端、单端或自镇流的紫外线杀菌灯。

Ultraviolet germicidal lamp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3-07-25
实施
2003-11-01

本标准规定了单端荧光灯的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预热式阴极的装有内启动装置或使用外启动装置的单端荧光灯。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2-10-08
实施
2003-04-01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20 V,频率为50 Hz,额定功率为60 W以下,采用螺Vl式灯头或卡口式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Self-ballasted lamps for general lighting Service-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2-10-08
实施
2003-04-01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下列灯头的一般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Fa6、Fa8、G5、G13、2G13、R17d和W4.3X8.5d。 本标准规定了根据对全部产品的评定和用生产厂对成品灯的试验记录来确定生产厂的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方法。此方法也可以用于产品认证。本标准还规定了评定批量产品的检验程序细则。

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safety specification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2-06-13
实施
2003-04-01

本标准规定了双端荧光灯(以下简称“灯”)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采用交流电源频率带启动器工作的及采用高频工作的预热阴极灯。 采用交流电源频率不带启动器(无启动器)工作的高阻预热阴极和低阻预热阴极灯(简称“快速启动荧光灯”)。 采用高频(电源)工作的预热阴极灯(简称“高频快速启动荧光灯”)。 采用交流电源频率或采用高频工作的非预热阴极灯(简称“瞬时启动荧光灯”或“高频瞬时启动荧光灯”)。 符合本标准的灯,当采用符合 GB/T 14044或 GB/T 15144的镇流器及符合 QB 2276或IEC 60927启动器,并安装在符合GB 7000.1的灯具中时,施加 92%~106%额定电源电压,在 10℃~50℃的环境温度下燃点时,可以顺利地启动和正常的工作。

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2-05-21
实施
2003-01-01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型号、主要尺寸、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功率为175 w~1 500 W透明玻壳的钪钠系列单端金属卤化物灯(以下简称灯泡)。符合本标准的灯泡,当采用符合QB/T 2511的镇流器,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范围内,可以正常启动和燃点。

Single-end metal-halide lamps(175W-1500W Scl3-Nal Series lamp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2-02-22
实施
2003-03-01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电容量不低于0.1μF,无功功率不超过2.5kvar,能持续承受交流电压的自愈式和非自愈式电容器的要求,电容器用于工作频率为50Hz或60Hz,海拔不超过3000m的放电灯线路。 本标准包括用于与灯线路并联、串联或串并联组合的电容器。 本标准只包括用纸或塑料膜绝缘或用二者相组合绝缘的浸渍式或非浸渍式电容器,它们经金属化处理或带有金属箔电极。 本标准不包括射频干扰抑制电容器,对于这类电容器的要求,见GB/T 14472。 本标准中的试验属于型式试验,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对个别电容器的试验。

Capacitors for use in tubular fluorescent and other discharge lamp circuits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4
发布
2001-11-12
实施
2002-06-01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电容量不低于0.1μF,无功功率不超过2.5kvar,能持续承受交流电压的自愈式和非自愈式电容器的要求,电容器用于工作频率为50Hz或60Hz,海拔不超过3000m的放电灯线路。 本标准包括用于与灯线路并联、串联或串并联组合的电容器。 本标准只包括用纸或塑料膜绝缘或用二者相组合绝缘的浸渍式或非浸渍式电容器,它们经金属化处理或带有金属箔电极。 本标准不包括射频干扰抑制电容器,对于这类电容器的要求,见GB/T 14472。 本标准中的试验属于型式试验,对产品一致性的导则见附录A。

Capacitors for use in tubular fluorescent and other discharge lamp circuits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2001-11-05
实施
2002-05-01

本标准规定了单端荧光灯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预热式阴极的装有内启动装置或使用外启动装置的单端荧光灯。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1998-04-16
实施
1998-09-01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下列灯头的一般照明用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 2G7、2GX7、GR8、G10q、GR10q、GX10q、GY10q、2G11、G23、GX23、G24、GX32和2G13。 本标准规定了根据对全部产品的评定和生产厂对成品灯的试验记录来确定生产厂的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方法。此方法也可以用于产品认证。本标准还规定了评定批量产品的检验程序细则。 批量检验的各项要求包括了对含有不安全灯的批量产品的各个方面进行评定的内容。如果某些安全要求还不能通过批量试验来检验,且又没有制造厂关于质量的现成依据,则批量检验的结果不能用于产品认证,也不能验收批量产品。此时在对批量产品进行检验时,检验机构仅能断定批量产品只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注:本标准的合格条件仅涉及安全指标,不考虑一般照明用单端荧光灯关于光通量、颜色、启动及工作特性等性能 指标。 对于上述数据,使用者应参照IEC 901第一版《单端荧光灯安全和性能要求》。 该标准的下一版将仅包含性能要求。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Safety specifications

ICS
29.140.30
CCS
Y09
发布
1997-06-03
实施
1998-05-01

本标准规定了1000V以下,50Hz交流电源供电的高压钠灯泡用镇流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13259要求的35~1000W高压钠灯泡用的电感型镇流器(以下简称镇流器)。 本标准应与GB14045共同使用。

Ballast for high pressure sodium lamp property requirement

ICS
29.140.30
CCS
K71
发布
1994-04-12
实施
199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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