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498 条与 电磁兼容性(EMC) 相关的标准,共 34 页
Method for confirming the site of microwave darkroom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 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 Part 1: Emissio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isk Analysis Methods Part 1: Cable Shielding
General Standard for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Part 8: Emissions from professional equipment in commercial and light industrial locations
General standards for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Part 3: Emissions from equipment in residential environments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equipment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Part 4-4: Uncertainty, statistics and limit value modeling Statistics of complaints and limit value calculation models for the protection of radio services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Diagnostic Guidelines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 and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for the protection of off-board receivers below 30 MHz
Radio interference from antennas and receiving systems Part 3: Site measurement and compaction site performance verification methods
Radio interference of antennas and receiving systems Part 4: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with integrated wireless modules in wireless receiving systems
本文件规定了依据CISPR骚扰限值对受试设备(EUT)进行符合性判定时如何应用测量设备和设施的不确定度(MIU)的方法。当测量结果和结论受到测试用测量设备和设施的不确定度的影响时,本文件的内容也与电磁兼容试验有关。 注:依据IEC导则107,CISPR16 4 2 为IEC所属产品委员会使用的基础EMC标准。 正如IEC导则107 所述,产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Part 4-2:Uncertainties,statistics and limit modelling—Measurement instrumentation uncertainty
本文件描述了一种客观的光闪烁计,可用于以下目的。 ———测量照明设备在不引入照度闪烁相关的电压波动下的固有性能,在此测量期间,对照明设备提供稳定的电源。 ———测试照明设备在照度闪烁方面,对于施加在交流电源上的(无意的)电压波动的抗扰性能;在此测试期间,对交流电源施加一组规定的电压波动,并确定照明设备对干扰的抗扰度。除上述两个目的外,照明设备的抗扰性还可以在带有预定电压波动的交流电源下进行试验,例如来自电源传送信号。然而,本文件并未对此做进一步详细定义。[]注1:IEC61000 4 13:201524 提供了对于干扰电源传送信号的试验水平和频率的指南。
Equipment fo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Flicker characteristics—Test method applying light flickermeter
本文件给出了电子电气系统在进行电磁兼容(EMC)风险评估时为了获取风险要素的风险评估值,而需风险分析的程序和方法,包括风险分析的依据、风险分析程序、风险分析的步骤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电气系统的电磁兼容风险评估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本文件结合系统的风险因素,对系统的电磁兼容的风险分析方法提供指导。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isk Assessment Part 4: Systematic Risk Analysis Methods
本文件规定的发射要求,适用于在工业场所(见3.1.12)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GB17799.3 范围内规定的设备。 本文件所述的环境包含工业场所的户内和户外环境。 本文件适用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本文件对选取的频率范围的无线电接收提供了足够的保护。未规定的频段无需测量。 本文件的要求对于为无线电业务提供足够的保护水平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件为了试验的目的,并未包含所有骚扰现象,而只是考虑了预期工作在本文件覆盖环境中的设备的相关骚扰现象。 本文件对所考虑的每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如果没有相关的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发射标准,则本文件通用EMC发射标准适用。 注1:本文件无安全要求。 注2:在特殊情况下,本文件规定的限值不能提供足够的保护,例如,在设备附近使用敏感的接收设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采取附加的改善措施。 注3:本文件不考虑设备故障情况下产生的骚扰。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Generic standards—Part 4: Emission for industrial environments
本文件规定的限值是用于对居住环境中使用的广播接收机在30 MHz~1000 MHz频率范围内提供保护。但满足本文件的要求不能对距离车辆、船或装置在10 m 内的居住环境中使用的新型无线电发射或接收机提供足够的保护。 注1:经验表明:符合本文件可以为用于居住环境中的其他发射类型(包括规定频率范围以外的无线电发射)的接收机提供满意的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可能对无线电接收造成干扰的电磁发射源。这类发射源为: a)由内燃机、电驱动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车辆(见3.1); b)由内燃机、电驱动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船(见3.2),测量方式与车辆相同,除非在本文件中对它们
Vehicles, boats and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for the protection of off-board receivers
本文件给出了电磁兼容检测实验室采用期间核查确认检测设备、设施、系统主要计量特性或功能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电磁兼容检测实验室为保持检测设备、设施、系统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所开展的期间核查。
Guidance for intermediate checks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equipment
本文件规定了测量无线电骚扰的测量设备的性能和特性要求,适用于9kHz~18GHz 的频率范围。 本文件还对断续骚扰测量的专用设备提出了要求。 注:依据IEC导则107,CISPR16 1 1 为IEC所属产品委员会使用的基础电磁兼容(EMC)标准。 正如IEC导则107 所述,产品委员会有责任决定EMC标准的适用性。CISPR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对应于国内的SAC/TC79 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与这些产品委员会在评估其特定产品的特定试验的价值展开合作。上述产品委员会对应于国内相关的产品技术委员会。 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电磁干扰(EMI)接收机和频谱分析仪。 本文件所使用的术语“测量接收机”是指EMI接收机和频谱分析仪这两种类型的接收机(同时见3.7)。测量接收机的校准要求根据附录K。有关频谱分析仪的详细使用指南参见CISPR16 2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Part 1-1: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Measuring apparatus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设备发射(辐射和传导)的射频骚扰: ———照明设备(3.3.16); ———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注1:实例有可见光通信、娱乐照明的照明设备。 ———用于居住和非工业应用的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设备; ———公告标识;注2:实例有霓虹灯式的广告招牌。 ———装饰照明; ———应急标志。不包括在本文件范围内的有: ———打算装在照明设备内且用户不可替换的组件或模块;注3:内装式控制装置参见CISPR30(所有部分)。 ———工作在工业、科学和医疗频段[ITU无线电条例第63 号决议(1979)给出了定义]的照明设备; ———航空器和飞机场用的照明设备(跑道、服务设施、平台); ———视频标识; ———安装件; ———射频范围内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在其他CISPR标准内有明确规定的器具,即使具有内装的照明功能。 注4:不包括的实例有:。 ———作为显示背光、刻度盘照明和信号的内装式照明器具; ———SSL显示; ———吸油烟机、冰箱、冷冻箱; ———复印机、幻灯放映机; ———道路机动车辆的照明设备(在CISPR12 范围内的)。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在本文件中未规定限值的频率上,不需要进行任何测试。同时适用本文件和(或)其他标准不同条款的多功能设备,相关功能工作时需要满足每个条款或标准的规定。对于本文件范围以外并且照明作为次要功能的设备,只需要在按照其适用标准进行评定时运行了照明功能,则无需单独按照本文件评定其照明功能。 注5:照明作为产品次要功能的例子有吸油烟机、电风扇、冰箱、冷冻箱、烤箱和带氛围照明的电视。 本文件中的辐射发射要求不适用于由ITU定义的无线电发射机的有意传输,也不适用于任何与这些有意传输有关的杂散发射。当本文件中提到“照明设备”和“EUT”时,它们均指被本文件中规定范围内包括的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1 GB/T17743—2021/CISPR15:2018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lighting and similar equipment
本文件规定了辐射骚扰测量设备的特性和性能要求,适用的频率范围为9kHz~18GHz。 本文件包括测量天线和试验场地规范。 注:依据IEC导则107,CISPR16 1 4 为IEC所属产品委员会使用的基础电磁兼容(EMC)标准。 正如IEC导则107 所述,产品委员会有责任决定EMC标准的适用性。CISPR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对应于国内的SAC/TC79 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与这些产品委员会在评估其特定产品的特定试验的价值展开合作。上述产品委员会对应于国内相关的产品技术委员会。 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测量设备的CISPR指示范围内的辐射骚扰的所有频率和所有电平。辐射骚扰的测量方法在GB/T6113.203 做了规定。有关无线电骚扰的更多信息在CISPR16 的第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Part 1-4: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Antennas and test sites for radiated disturbance measurements
本文件提供了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和背景资料,给出了相关国家标准(由IEC61000 系列标准转化)中测量不确定度一般考虑事项的指南。 本文件的目的旨在为技术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和合格评定机构就测量不确定度报告的编制提供建议;允许具有类似影响量的实验室之间对这些报告进行比较;使得国内与电磁兼容性(EMC)相关的各技术委员会对测量不确定度的处理一致。 本文件中提到的测量不确定度的任何影响因素应视为示例。负责制定基础抗扰度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有责任识别其基础试验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 本文件描述了以下内容: ———测量不确定度(MU)的评定方法; ———概率密度函数的数学公式; ———统计评定的分析评价; ———测量数据的修正; ———文件。 本文件并未总结所有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量,也未规定在确定EMC要求的符合性时将如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注:本文件中所给出的一些示例来自除IEC61000 系列标准以外的已完成此处所述评定程序的其他IEC出版物。 这些示例用于对原理进行说明。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General—Part 6:Guide to the assessment of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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