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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科技传播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体系构成、体系明细表格式及体系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科技传播标准体系的建设及应用。
General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unication standard system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等级评价条件 6评价工作程序 7复核及取消
Evalu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novation Achievement and Ability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区块链的元宇宙支付清算规范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体系架构、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
Metaverse payment and clearing specification system based on blockchain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类型划分与标识 5评价条件 6评价办法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nterprise brand influence and character evaluation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类型划分与标识 5评价标准 6评价实施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nterprise talent evaluation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等级评定方法
Evaluation for After-sale Service Qual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terprise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区块链的元宇宙身份认证规范体系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基本要求。
Metaverse identity authentication specification system based on blockchain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区块链的海运从业人员身份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基本要求。
Specification for identity management of maritime practitioners based on blockchain
本文件规定了光医疗设备中柔性光源主要性能的测试条件、测试设备、测试方法和报告。主要测试内容包含柔性光源的光电性能、机械性能、耐久性及温度场分布。 本文件适用于在光医疗设备中起到光学治疗、光学保健的柔性光源,包括OLED/LED光源、激光以及以上混合光源。
Performance test method of flexible light source in optical medical equipment
等级 能力评价按照运行服务能力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各专业类别、各等级的评价指标见附录A。 6 申请条件 申请能力评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其运行服务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污染物检测能力、专业人员配备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2)从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的现场操作人员,参加专业化的上岗培训与考试,及接受继续教育。 7 申办程序 评价方式 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递交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根据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以及现场核查情况,按照能力评价指标,得出评价结果,确定申请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级别。 提交材料 申请能力评价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证书申请表,申请表见附录B;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运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实验室及其检测条件和能力的证明; 5)各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现场操作人员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单位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6)运行服务业绩实例,包括运行项目简介、委托运行合同、用户意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委托运行合同期间设施运行监测报告; 7)上一年度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8)能够证明申请单位运行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9)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单位行业自律承诺书,承诺书见附录C。 材料审查 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对申请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单位,安排专家审查。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单位、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专家审查 专家审查分为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两个步骤。 1)技术审查重点是根据申报材料,按照评价指标,进行技术审查。 2)对通过技术审查的单位安排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重点是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保持情况,以及运行项目(从运行服务业绩中随机抽取)现场的运行情况。 发证 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对通过审查的申请评定单位发放证书,在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对未通过的单位告知其原因。
Evaluation guide for operation service capability of pollution control facilities
8 滴定操作 固定和调零 如滴定管内液面低于“0”刻度,应补充溶液至“0”刻度以上几毫米,将滴定管竖直夹持在滴定管架的右侧。放置时间30s后调节零点,除去悬挂在滴定管尖端外的液滴。记录初读数。 滴定 具塞滴定管:使滴定管的尖嘴部分插入锥形瓶口内约1cm~2cm处,左手无名指和小指向手心弯曲,轻抵出口管,用其余三指稍向内抠,控制旋塞转动,使溶液平稳滴下。滴定时,左手不能离开旋塞任溶液自流。 无塞滴定管:使滴定管的尖嘴部分插入锥形瓶口内约1cm~2cm处,左手无名指及小指夹住出口管,拇指与食指往玻璃珠所在部位侧上方,挤捏乳胶管,使溶液流出滴下。停止滴定时,应先松开拇指和食指,再松开无名指与小指。 为便于观察滴定终点的颜色变化,可在滴定管架的台面衬以白纸或白板,并保证滴定位置光线充足。当自然光强度较暗时,可用日光灯作为辅助光源。相关标准对光线有特殊要求时,依据标准要求进行。 开始滴定时,应边摇锥形瓶边滴定,根据不同的反应类型选择适宜的滴定速度。避免锥形瓶接触滴定管,摇动锥形瓶宜向同一方向作圆周运动,摇动力度均匀、适度。接近终点时,每加一滴溶液摇一次,最后每次加半滴,直至标准要求的滴定终点。加半滴溶液的方法:使溶液悬挂在尖嘴上不落下,用锥形瓶内壁将其沾落,再用洗瓶以少量溶剂冲洗锥形瓶内壁。 读数 滴定结束,应静置30s后记录终读数。读数前要检查管壁不应挂液,尖嘴部不得有气泡。 读数时用手捏滴定管上部无刻度处,使滴定管保持自然下垂。 对于无色或浅色溶液,视线应与弯月面下缘最低点在同一水平面上;对于深色溶液,视线应与滴定管内两侧的最高点在同一水平;对于蓝线衬背的滴定管,取上下两尖端相对点的位置读数。初读数与终读数方法应一致。 按所使用的滴定管精度要求确定初读数和终读数的有效数字位数。 9 滴定管使用后的清洗与放置 实验完毕,放出滴定管内的剩余溶液,洗净,倒置于滴定管架上。具塞滴定管长期保存时,应在旋塞与旋塞孔间放一张纸条。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in Chemical Titration Analysis?For 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ization
6 抽样方法 预包装食品生产环节抽样 在企业成品仓库抽取近期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大包装,在分别取出相应的独立包装样品。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或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的样品应满足检验和复检要求。餐饮环节抽样:餐饮环节抽样时,可在操作台、厨房、仓库抽取同一批次的使用产品,抽取的样品应满足检验和复检要求。 大包装和散装食品的抽样方法 散装食品和大包装食品应预先对容器内食品充分混合,然后从不同部位采集分样混合成待检样品。 固体食品要从盛放样品容器或包装袋的上、中、下不同的部位多点采样,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采样,在进行混合,最后取代表性样品放入采样容器。 半固体样品不易混匀,应采用打开包装用采样器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出检样,然后将样品混合均匀。 液体样品应充分混匀后,采集需要的样本量。液体样品应先充分混匀,再取中间部位进行采样。 餐饮食品抽样方法 采集散装食品时,预选对容器内的食品充分混合,然后从不同部位采集分样混合成一份样品。 注:①所抽样品的检样与备样需一致。 ②较大样品应现场分割后在进行取样。 7 抽样数量及要求 抽取在样品类别、数量、状态、保质期等应达到抽样方案及细则规定的要求。 8 网络抽样 人员及信息确定 进行抽样工作前应确定执行网上抽样任务的抽样人员信息,以及其在拟抽查的网络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昵称、收货地址(可有多个)、支付方式等信息,报送组织抽检监测的相关部门备案。 线上选择样品 抽样方案中要求如果是对某网络平台实施监管时,在指定的网络平台上向拟抽样的店铺购买监测商品;如果是对网络平台上某品牌样品实施监管时,可在任一网络平台购买监测商品。 所购买样品应为同一品牌、同一批号。抽样人员可采取加大购买样品数量的方式,抽取到满足检验和复检要求的同批食品。 样品购买费用支付 抽样人员应使用已备案的支付方式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购置费以及物流等相关费用。 抽样人员应要求拟抽样的店铺提供发票或收据,与网络支付截图复印件一起作为购样凭证。购物发票(或收据)的抬头允许使用已备案抽样人员姓名。 在拟抽样的店铺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特殊情况下,需自行填写购样收据,与网络支付截图复印件一起作为购样凭证。 信息采集 下单过程的信息采集抽样人员在网络抽样时,可通过截图、录像等方式采集以下信息: ①样品展示页 ②网页上显示的被抽检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法定资质信息(如有); ③网页上显示的食品信息,包括采集平台及商品所在页面的网址信息、食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价、商品编号等文字描述; ④支付记录; ⑤成功下单后的订单信息,包括订单编号、下订单的日期、收货人信息等; ⑥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 样品到达后的信息采集抽样人员在到样后通过录像或拍照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取证,采集取证的信息包括: ①拆包装前样品在外包装及物流单据 ②拆包后的样品状态,应能体现样品的数量、外包装等信息; ③包装中提供的商品清单(如有); ④封样后,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拍照记录,照片应能显示封条上抽样单编号,抽样人员签名。 9 常规抽样流程 抽样工作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样单位,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 出示证件,讲明来意 告知权益抽样人员须主动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注明抽检内容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如工作证等,告知被抽样单位阅读通知书背面的被抽样单位须知,并向被抽样单位告知抽检性质、抽检食品品种等相关信息。 查验证照,核对资质 要求被抽样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质证书,确认被抽样单位合法生产经营,并且拟抽取的食品属于被抽样单位法定资质允许生产经营的类别。 抽样中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等无法定资质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的,应立即停止抽样,上报组织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依据实施细则、抽取样品 抽样人员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或者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过程需注意: ①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抽样,不得由被抽样单位人员自行取样。 ②如果实施细则中抽样数量对重量和独立包装数据均有要求时,必须二者同时满足,必要时,可与承检机构沟通,抽取的样品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需要。 过程记录、留存证据 为保证抽样过程客观、公正,抽样人员可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被抽取样品状态、样品基数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结果的因素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信息采集包括: ——被抽样单位外观照片(门头照)一张; ——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照片一张; ——被抽样单位许可证照片一张; ——样品置于货架照片一张(照片中样品价格清晰可见); ——样品正反面照片各一张(包括样品的名称、生产日期、该样品的生产厂商、委托商、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能量成分表); ——封样后照片一张(照片中清晰可见封条上样品编号、样品所属细类以及样品名称、检样与备样同时出现在照片中); ——被抽样单位负责人在抽样单以及封条签字盖章的照片; ——采样结束,采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负责人及样品合照; ——填写完毕的抽样单照片一张; ——告知书一张; ——纪律反馈单一张; ——购买样品付费凭证照片; ——被抽样单位提供的进货票据照片一张。 系统上传照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终端】系统): ——被抽样单位门头照; ——营业执照; ——相关许可证照片; ——样品生产日期、样品名称、样品生产企业相关信息照片; ——采样人员采样照片; ——被抽样单位负责人在抽样单及封条签字盖章照片; ——封样后照片一张; ——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负责人及样品照片 做好标记、共同封样 样品一经抽取,抽样人员应在填写好文书后,在被抽样单位人员面前用封条封样,封条需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保做到样品不可拆分、动用及调换、真实完好。 如果使用多张封条进行封样时,应同时在抽样单备注中注明采用的封条数量及封样位置。 封条上抽样单编号信息应与抽样单信息保持一致,确保封样与抽样单一一对应。必要时,可在封条上注明检验样品、备样等字样
Code for Sampling Inspection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立项及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程序以及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立项及评价活动,适用于委托、组织、实施、应用和管理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立项及评价的省级及各地经信部门、组织和人员。企业内部新产品开发立项及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的省级工业新产品评价结果三年内有效。
Guidelines for project setup and evaluation of provincial new industrial products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机械电气设计制造安全规范应符合 GB/T5226.1的要求;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宜符合GB/T23644的要求。 4.1.2设备应满足人体工程学原理,宜符合GB/T14776的要求。 4.1.3操作标志和指示符号宜符合GB/T3167和GB/T3168的要求。 4.1.4标牌宜符合GB/T13306的要求。 4.1.5随机技术文件可参考JB/T9875和JB/T9935的要求。 4.1.6设备的加工质量、装备质量和外观质量可参考GB/T9061的要求。 4.1.7检验与验收、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可参考GB/T9061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具体设备标准或用户要求中单独规定。 4..1.8 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生产能力为设备在规定生产条件下和一定时间内的最大生产能力,设备长期使用生产能力不应小于最大生产能力的85%。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wer lithium battery module dismantling equipment
4.1.1 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 36132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用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5.1)、基础设施(5.2)、管理体系(5.3)、能源与资源投入(5.4)、产品(5.5)、环境排放(5.6)、绩效(5.7)的综合评价要求。 4.1.2 行业性原则 评价在GB/T 36132的基础上突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行业特征和特性。 4.1.3 系统性原则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4.2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以及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六个方面,下设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六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按照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基本要求具有一票否决性,应全部满足;必选要求为基础性要求,应全部满足;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价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其满足程度。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Green Factory of Lithium-ion Battery Anode Material Enterprises
4 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机械电气设计制造安全规范应符合 GB/T5226.1的要求;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宜符合GB/T23644的要求。 4.1.2 设备应满足人体工程学原理,宜符合GB/T14776的要求。 4.1.3操作标志和指示符号宜符合GB/T3167和GB/T3168的要求。 4.1.4标牌宜符合GB/T13306-的要求。 4.1.5随机技术文件可参考JB/T9875和JB/T9935的要求。 4.1.6设备的加工质量、装备质量和外观质量可参考GB/T9061的要求 4.1.7检验与验收、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可参考GB/T9061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具体设备标准或用户要求中单独规定。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wer lithium battery powder sorting equipment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机械电气设计制造安全规范应符合 GB/T 5226.1的要求;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应符合GB/T 23644的要求。 4.1.2 设备应满足人体工程学原理,应符合GB/T14776的要求。 4.1.3操作标志和指示符号应符合GB/T3167和GB/T3168的要求。 4.1.4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 4.1.5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JB/T9875和JB/T9935的要求。 4.1.6设备的加工质量、装备质量和外观质量应满足GB/T9061的要求 4.1.7检验与验收、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应满足GB/T9061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具体设备标准或用户要求中单独规定。 4.1.8 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生产能力为设备在规定生产条件下和一定时间内的最大生产能力,设备长期使用时,生产能力不应小于最大生产能力的85%。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wer lithium battery recycling equipment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机械电气设计制造安全规范应符合 GB/T5226.1的要求;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宜符合GB/T23644的要求。 4.1.2设备应满足人体工程学原理,宜符合GB/T14776的要求。 4.1.3操作标志和指示符号宜符合GB/T3167和GB/T3168的要求。 4.1.4标牌宜符合GB/T13306的要求。 4.1.5随机技术文件可参考JB/T9875和JB/T9935的要求。 4.1.6设备的加工质量、装备质量和外观质量可参考GB/T9061的要求。 4.1.7检验与验收、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可参考GB/T9061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具体设备标 4.1.8 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生产能力为设备在规定生产条件下和一定时间内的最大生产能力,设备长期使用生产能力不应小于最大生产能力的85%。准或用户要求中单独规定。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wer lithium battery discharge equipment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机械电气设计制造安全规范应符合 GB/T5226.1的要求;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应符合GB/T23644的要求。 4.1.2 设备应满足人体工程学原理,应符合GB/T14776的要求。 4.1.3操作标志和指示符号应符合GB/T3167和GB/T3168的要求。 4.1.4标牌应符合GB/T133061的要求。 4.1.5随机技术文件应满足JB/T9875和JB/T9935的要求。 4.1.6设备的加工质量、装备质量和外观质量应满足GB/T9061的要求 4.1.7检验与验收、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应满足GB/T9061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具体设备标准或用户要求中单独规定。 4.18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生产能力为设备在规定生产条件下和一定时间内的最大生产能力,设备长期使用生产能力不应小于最大生产能力的85%。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wer lithium battery cell crushing equipment
4 要求 4.1 应根据T/STTX 2中对印刷企业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其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系统评价。评价项目主要包括质量体系评价和人员能力评价,通过对评价结果得出对印刷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结论。 4.2 应确保印刷企业运作涉及的管理体系类型,如质量保证体系,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其所从事印刷任务相关事宜的控制水平和方法,包括其过程、运作的技术领域、人员的能力、管理控制水平、汇报(包括记录)。 5 评价过程 5.1 书面申请 申请单位向评价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必要的信息,评价机构对报送的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合格的发出立项通知,列入评价计划。 5.2 申请评价 5.2.1能力评价机构应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以确保申请组织及其管理体系的信息足以建立审核方案; 5.2.2在对申请资料进行评价后,能力评价机构应确定接受或拒绝提交的申请,当能力评价机构基于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符合相应的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受理通知;否之,应书面告知并提供相应的整改方案。 5.3 审核方案 能力评价机构应证实其评价方法是有效的并确定审核方案。这些过程的输出应是识别出有能力的人员,即被证实具有审核与评价过程不同职能所需的能力水平的人员。在评价机构内,组织机构、人员能力、检验工作程序及要求和规章制度应得到相应的证实。 5.4 确认审核时间 在确认审核时间时,能力评价机构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相关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b)申请单位及其管理体系的复杂程度; c)人员、设备和环境因素。 5.5 评审 5.5.1 现场评审 5.5.1.1 召开首次会议 应与申请单位的管理层(适用时,还包括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务人员、检验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召开正式的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会议目的是简要介绍将如何进行审核活动,详略程度可与申请单位对审核过程的熟悉程度相一致。 5.5.1.2 审核中的沟通 在审核中,评审组应当定期评估审核的进程,并沟通信息。评审组长应在需要时在评审组成员之间分配工作,并定期将审核进程告知申请单位。 5.5.1.3 获取和验证信息 依据T/STTX 2系列标准要求,在审核中应通过适当的抽样来获取与审核目的、范围和评审要求相关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验证,使之成为审核证据。信息获取方法应包括但不限于: a)面谈; b)对过程和活动进行观察; c)审查文件和记录。 5.5.1.4 确定和记录 在评审过程中应确定审核发现(概述符合性并详细描述不符合项),以能够为能力评价决定提供充分的信息。关于不符合的审核发现应对照具体要求予以记录,包含对不符合项目的清晰陈述,应与申请单位讨论不符合,以确保证据准确且不符合得到理解。 5.5.1.5 召开末次会议 应与申请单位的管理层(适用时,还包括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务人员、检验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召开正式的末次会议,并记录参加人员,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会议目的是提出审核结论,包括关于能力评价的推荐性意见,不符合应以使其被理解的方式提出。申请单位应有机会提出问题,评审组与申请单位之间关于审核发现或结论的任何分歧意见应得到讨论并尽可能获得解决,任何未解决的分歧意见应予以记录并提交能力评价机构。 5.5.2 函审 能力评价机构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申请单位相关申请材料,通过书面审查完成评审。 5.5.3 远程评审 为规范和指导申请企业实施远程审核活动,确保能力评价机构在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相关团体标准要求的同时,恰当和正确地应用线上视频会议实施远程评审,并能规范有效地运行。 5.5.4 评审组组成 5.6.4.1 应有足够的、有能力的人员以对其各种类型与范围的审核方案、评审工作进行管理和支持。 5.6.4.2 应具备相应的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必要时覆盖其所有的活动并满足评审工作的需要。 5.6.4.3 能力评价机构应根据审核需求,向评审员、技术专家和其他参与评审活动的人员提供或使其有机会参加特定的培训,以确保他们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5.6.4.4 参与评审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岗位3年以上。 5.6.4.5 评审组通常由3位以上人员组成,人员条件须符合5.6.4.4要求,评审组成员数量须为奇数。 6 审核发证 能力评价机构应对现场评价中收集的所有信息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核准审批,向通过的申请单位颁发《商品条码印刷能力评价证书》。 7 能力保持 每年对获证单位进行两次条码印制品印刷质量抽查工作。对不合格的样品,评价机构需出具相应的告知通知书,并要求获证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再进行复查。连续两年抽查或者复查结果不合格的,暂缓复评申请。 8 复评 《商品条码印刷能力评价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证书期满前两个月内申请复评,复评过程依据本文件第5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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