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64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146 条与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相关的标准,共 10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for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China Phase III and Phase IV)" (GB 20891-2014) Amendment Sheet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21-01-04
实施
2021-01-04

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和车载柴油机设备的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和车载柴油机设备的排气烟度检验。新生产和进口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气烟度检查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装用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 --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 --农业机械; --林业机械; --材料装卸机械; --工业钻探设备; --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装用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 --空气压缩机; --发电机组; --渔业机械 --水泵。

Limit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form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equipped with diesel engine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8-11-07
实施
2018-12-01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车自由加速法和加载减速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柴油车外观检验、OBD检査的方法和判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生产柴油汽车下线检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汽车检验。 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diesel vehicles under free acceleration and lugdown cycle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8-09-27
实施
2019-05-01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车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同时规定了汽油车外观检验、OBD检査、燃油蒸发排放控制系统检测的方法和判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汽车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gasoline vehicles under two-speed idle conditions and simple driving mode conditions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8-09-27
实施
2019-05-01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和颗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以及装用以天然气(NG)或液化石油气(LPG)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裝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及其发动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新生产车排放监督检查和在用车符合性检查。 按本标准进行的整车型式检验可以扩展至基准质量超过2380kg的变型、改装车辆。 若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1、M2、N1和N2类汽车已经按GB18352.6-2016进行了型式检验,可不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检验。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diesel fuelled heavy-duty vehicles(China VI)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8-06-22
实施
2019-07-01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实际行驶排放(RDE)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污染物、加油过程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实际行驶排放(RDE)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气型式检验的要求和确认,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燃用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污染控制装置,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的型式检验规程。 本标准也规定了排气后处理系统使用反应剂的汽车的技术要求,以及装用周期性再生系统汽车的排放试验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在生产企业的要求下,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R M1、M2、N1和N2类汽车可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根据GB 17691的规定通过第六阶段型式检验的汽车。 使用附录K中未包含燃料种类的汽车可参照本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cles(CHINA 6)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6-12-23
实施
2020-07-01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装用的压燃式发动机及点燃式气体燃料(含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发动机(以下简称: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船、沿海船、江海直达船、海峡[渡]船和渔业船舶装用的额定净功率大于37kW的第 1类和第 2类船机(包括主机和辅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船舶和船机实施大修后的排放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装用的应急船机、安装在救生艇上或只在应急情况下使用的任何设备或装置上的船机。 第 3类船机执行 GD 01的要求。 额定净功率不超过 37kW的船机执行 GB 20891标准。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marine engines (CHINAⅠ, Ⅱ)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6-08-22
实施
2018-07-01

本标准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电解氯化钾生产氢氧化钾过程中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caustic alkali and polyvinyl chloride industry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6-08-22
实施
2016-09-01

本标准规定了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曲轴箱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便摩托车型式检验的要求、生产一致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发动机排量不大于50 mL、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 km/h的两轮或三轮轻便摩托车。 2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of pullutants from mopeds (CHINA IV)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6-08-22
实施
2018-07-01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排气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曲轴箱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三轮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型式检验的要求、生产一致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 km/h或排量大于50 mL的摩托车,和以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 km/h或排量大于50 mL的三轮摩托车。 2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motorcycles(CHINA Ⅳ)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6-08-22
实施
2018-07-01

本标准规定了裝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污染物、污染物控制装置耐久性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裝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污染物控制装置耐久性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査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对QC/T 837所述仅具有停车怠速停机功能的汽车,其排放测量按常规汽车的要求进行,不属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6-08-22
实施
2016-09-01

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含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用柴油机)和在道路上用于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如:—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农业机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如:—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水泵。 2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CHINA Ⅲ,Ⅳ)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4-05-16
实施
2014-10-01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车载诊断(OBD)系统(简称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自由加速烟度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本标准也规定了燃用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本标准也规定了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污染控制装置,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型式核准规程。本标准也规定了排气后处理系统使用反应剂的汽车的技术要求,以及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汽车的排放试验规程。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制造厂的要求下,最大总质量超过3 500 kg但基准质量不超过2 610 kg的M、M和N类汽车可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核准;对已获得本标准型式核准的车型,在满足相应要求时可扩展至基准质量不超过2 840 kg的M、M、N和N类汽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根据GB 17691-2005的规定获得第V阶段型式核准的汽车。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cles (CHINA 5)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4-01-16
实施
2015-01-01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怠速和高怠速工况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查。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motorcycles and mopeds under two-speed idle conditions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1-05-12
实施
2011-10-01

本标准规定了弹药装药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现有弹药装药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类弹药装药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Effluent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ammunition loading industry

ICS
CCS
Z64
发布
2011-04-29
实施
2012-01-01

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但不限于)下列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净功率不大于19 kW发动机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 —草坪机; —油锯; —发电机; —水泵; —割灌机。 净功率大于19 kW但工作容积不大于l L的发动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用途的发动机。 —用于驱动船舶行驶的发动机; —用于地下采矿或地下采矿设备的发动机; —应急救援设备用发动机; —娱乐用车辆,例如:雪橇,越野摩托车和全地形车辆; —为出口而制造的发动机。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small spark ignition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I,Ⅱ)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10-12-30
实施
2011-03-01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M、N和N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机动 车装用的汽油发动机及其车辆的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检查。 若装备汽油发动机的M类车辆已按GB 18352.3-2005的规定进行了型式核准,则该车型发动机可不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核准。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gasoline engines of heavy-duty vehicles (Ⅲ, Ⅳ)

ICS
CCS
Z64
发布
2008-04-02
实施
2009-07-01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汽油为燃料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统称摩托车)。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vaporative pollutants from motorcycles and mopeds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07-07-19
实施
2008-07-01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M、N和N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机动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考核。 凡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机动车按GB 14762-2002或GB 17691-2001第Ⅱ阶段、或者GB 17691-2005第Ⅲ阶段进行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时,应满足本标准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要求。 以独立技术总成进行型式核准的排气后处理装置,可执行本标准。

Test procedures and requirements of durability of emission control systems for heavy-duty vehicles

ICS
13.040
CCS
Z64
发布
2007-04-03
实施
2007-10-01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和三轮摩托车第Ⅲ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400kg 、发动机排量大于5Oml或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Okm/h的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the emissions of pollutants from motorcycles on the running mode (CHINA stage Ⅲ)

ICS
13.040.50
CCS
Z64
发布
2007-04-03
实施
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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