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发展财税政策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8-29 21: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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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日前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上表示,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投入,财税支持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要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努力开创农村能源工作新局面。

王保安说,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投入,着力构建完整的财税支持政策体系。已经设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一直把农村绿色清洁能源建设作为支持重点,同时调整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并采取电价分摊等措施,支持农网改造和发展农村沼气等;出台了对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及农作物秸秆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初步形成了支持农村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框架。

主要包括: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鼓励大中型沼气、生物质气化、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并在农村广泛应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应用,2009年以来已启动143个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引导农村住宅和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支持利用荒坡地、盐碱地等边际性土地以及农林废弃物发展生物能源,大力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支持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促进城乡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电网覆盖不到的边远无电地区,支持建设独立运行的光伏电站和户用系统,中央财政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解决无电地区农牧民基本生活用电问题;支持大规模建设农村沼气,到2010年底,农村沼气用户已达4000万户;实施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在风资源丰富地区发展风电,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上述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效调动了各方面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的积极性,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了沼气、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燃气、成型燃料、太阳能、地热能等多元并举、多能互补、协同推进的农村能源发展新格局。”

王保安强调,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涉及发展沼气、秸秆等生物质能、太阳能、水电、地热能、风能等方方面面,都属于可再生能源范围,在发展初期成本较高。特别是我国农业生产以家庭为主,存在着秸秆等生物质资源分散、产业规模小、收集储运难等问题,生产成本高,加上农民总体收入水平较低,因而在农村发展绿色清洁能源,完全靠市场机制还难以实现,客观上要求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给予适当支持引导。因此,立足当前实际,需要把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畴并加大支持力度。

他说,今年4月,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农业部下发了《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地方负责、包干使用;设定门槛,全面推动;整合政策、确保实效;注重试点,稳步推广。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中,政府不指定企业,也不层层上报审批项目,而是制定门槛,把农村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紧密结合起来,重点通过鼓励农民消费绿色能源来引导资源整合,促进农村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王保安最后表示,中央财政的投入主要是起引导作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示范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并加大农业、投资、科技等方面资金整合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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