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办:一批次鸡汁老抽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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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3-05-04 15:13:12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北京市
食品安全办公室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显示,一批次鸡汁老抽不合格。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在对本市流通领域食品抽检中发现,标注包头市固阳县金鹿酿造厂生产的一批次1.4L/桶“鹿兴” 鸡汁老抽(2012.8.22),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足,苯甲酸超标,并检出不得检出的日落黄。
据悉,作为衡量酱油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高低往往决定了酱油品质的高低。一瓶酱油鲜不鲜,有没有香味,根本上取决于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因此氨基酸态氮偏低说明酱油的营养价值低,调味调鲜作用不好。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样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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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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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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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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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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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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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汁老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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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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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L/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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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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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固阳县金鹿酿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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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酸态氮g/100ml(≥0.4/0.033)
苯甲酸g/kg(≤1.0/2.6)
日落黄g/kg(≤不得检出/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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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夏都金秋综合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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