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所,这个地处西北内陆的科研院所,经历了从濒临破产到起死回生的“涅

  10多年来,这样的故事不断发生。正是科研院所转制改革带来的创新动力,引发了“破蛹化蝶”般的蜕变。

  “从1999年开始,全国先后有1300多家应用开发类院所完成了企业化转制。这些院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科技与经济结合紧密了,院所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能力增强了。”12月20日,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翟立新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十一五”期间,260多家中央级转制院所获得国家部委的纵向科技经费约150亿元,是“十五”的1.7倍;来自企业的横向技术服务性收入达768亿元,是“十五”2.3倍;向行业企业转让技术成果累计16000多项,受益企业近10万多家。

  从“等靠要”到向市场要效益

  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是我国科技体系结构的重大调整,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院所转制后,改变了大量产业类院所游离于企业之外的状况。”翟立新说,改革前,我国科技资源主要集中在院所和高校,通过转制改革,相当一部分院所转制后成为企业的研发机构。全国独立科研院所数量由改革前的近5000家,减少了近1/4,精干了科研队伍,优化了科技体系结构,增强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到目前,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和企业研发人员占全国研发人员总量的比重,均达到了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