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昆联合国气候大会于日前落下帷幕,会议中的各方重点围绕推进全球减排和建设资金技术援助机制等问题形成了共识。坎昆大会有两大重点:一是气候变化谈判程序规范问题,即减排核查机制以及法律协议形式。二是责任与义务问题,包括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资金和技术援助的落实等。

  坎昆会议的重要成果体现在通过维护
“双轨制”谈判机制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落实资金援助,促进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坎昆会议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坚持发展的需求,在解决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财政援助的资金来源上向前迈进了一步,设立了“绿色气候基金”,落实发达国家300亿美元快速启动气候融资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短期需求,并在2020年之前募集1000亿美元资金,帮助贫穷国家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热带雨林,共享洁净能源新技术等。

  据相关研究机构统计表明,当前发达国家的气候变化快速启动资金承诺累计已有292.7亿美元。此外,各国已采取行动(比如通过预算和拨付程序等)来确保它们的承诺切实可行。美国政府已要求国会2011年提供19亿美元,欧盟声明2010年启动22亿欧元的气候基金等等,欧洲投资银行也向中国提供5亿欧元贷款,用于替代能源投资项目,支持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会议主席国墨西哥政府多次宣称,墨西哥将选择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作为突破口,力争在大会中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受益国分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