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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动诚信缺失 部分认证机构监守自盗

2009.6.10

  编者的话:6月9日是认证认可与质量安全暨国际认可日。认证认可虽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还比较陌生,但实际上与百姓日常生活、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息息相关。

  认证就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者标准的评定活动。认可是指对从事认证相关活动的机构、人员、实验室的能力,予以承认的活动。认证认可是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手段,作为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具有保障质量安全、促进对外贸易、推动节能环保、加强政府管理、提升社会公共效能等重要作用。

 

  认证市场乱因调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22家,认可范围内各类现行有效认证证书48.5万张,堪称认证大国。但同时,认证的有效性却不容乐观。认证过程、认证管理弄虚作假;超认可范围对外宣传,误导消费者;认可资格暂停期间仍然颁发带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秘书处副秘书长樊恩健透露,最近,该委员会在对27家认证机构总部、4家分支机构及20家办事处进行认可专项监督检查时,共发现了约300多个问题。

 

  认证管理中弄虚作假

  如今,人们购买的乳制品、饮料等几乎所有食品的外包装上,都印有由QS字母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组合在一起的标志,这个加贴(印)有“QS”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的食品,本意味着该食品符合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然而,近年来,三鹿奶粉事件等质量安全事故的频发,使这些经过认证的食品,却一夜之间变成了“有毒”食品,其背后所暴露的认证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质疑。

  “目前,我国认证认可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利益驱动下的诚信缺失和法律追溯机制不健全,导致个别认证机构违规认证,影响了整个行业的信誉;而一些发生质量事故的企业也获得了认证证书,使社会公众等相关方对认证认可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国务院参事、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郎志正如是说。

  “我国现有的认证机构良莠不齐。一些非正规的认证机构败坏了认证市场。”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主任孙纯一告诉记者。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突击检查中发现,一些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认证管理中弄虚作假。有些认证机构制造虚假认证档案,认证过程各环节时间倒挂。对一个企业进行了管理体系审核,就同时向多个企业颁发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还有些审核员或技术专家不到现场,而由其他人员代替签名。有的认证机构审核档案显示同一审核员同一时间在两个企业同时进行现场审核。还有的认证机构提供不出对该企业的审核档案。审核记录与实际审核活动情况明显不符。

  通过近两年的CNAS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有些认证机构故意隐瞒认证证书数量,未向CNAS如实上报,数量达千余张,以躲避认可监督。

  有些认证机构仅获得个别领域的认可资格,但认证机构及其办事处却利用网络和相关宣传材料对外宣传其获得多个领域的认可资格,欺骗认证组织、误导消费者。还有些机构为应付监督部门和CNAS认可监督,同时为了骗取认证企业认证费用,虚假暂停认证企业的认证资格,暂停信息却不通知认证企业。

  有些机构在行政审批资格和认可资格暂停期间,仍对企业进行初次认证审核、复评审核,并颁发带CNAS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CNAS在专项监督检查时,共发现有认证机构对100余家认证企业的认证活动存在类似情况。

  此外,一个认证机构,两个注册地点,两处办公,同时颁发一个认证机构证书,机构内部管理严重失控。企业实际人数与审核档案中记录人数严重不符,认证机构故意减少审核人数。认证企业存在重大安全事故,认证机构不向CNAS如实上报,或上报内容失实,原因分析避重就轻,在认证过程中未对关键活动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识别和评价,审核能力严重不足,审核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认证审核过程严重缺项,非专业审核员审核专业过程,严重影响认证有效性。

 

  四类认证机构风险大

  据了解,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暂停各类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资格246家,撤销188家,注销163家。认可的认证机构累计暂停认证证书14916张,撤销48022张,注销9241张。

  “但到现在看起来,仍有一些认证机构所开展的活动不像是认证活动,表现也不像认证机构,这些机构的行为对中国的认证市场,对认证机构的整体形象,乃至对我们认可机构都产生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樊恩健对这类认证机构做了归纳。

  个别认证机构置为社会提供公正信息的重要职责于不顾,却用尽心思去追求最大经济利益。打着为企业服务的旗号,不管自己有没有能力,什么申请都敢受理,什么证都敢发。只要社会上推出新的认证领域,这样的认证机构就称自己都有能力,为的是在认证市场上“跑马圈地”。这类机构只满足希望尽快得到认证证书的组织(第一方)的要求,不考虑顾客与最终用户(第二方)的期望,挣到了钱,却失去了第三方地位。

  有的认证机构对与认证项目相关的法规要求不熟悉、不掌握,对一些连法规都不能够遵守的组织颁发认证证书,认证风险极大,影响极坏。如,在近几年获得认证机构所颁发证书的企业中,就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与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对事故的调查与检查表明,违法、违规是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

  此外,有的认证机构领导不对认证过程进行控制,不对认证决定进行把关,对如何保证所审核体系及其结果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更是知之甚少,不下大力气,或就不想去解决认证过程关键环节的管理与控制问题,在这样的领导下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及其结果根本谈不上有效性。

  一些认证机构对自己的承诺(认可申请书)不当回事,对认可机构的认可要求不重视,不能够主动研究新的认可要求。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高认证的有效性,CNAS下一步将开始实施对获证企业的确认审核工作。即由CNAS直接对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进行现场评审,通过获证企业体系运行的状况来确认认证机构的工作有效性和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对于确认审核中发现严重问题和(或)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认证机构,将根据认可规范要求对其进行暂停或撤销的处理。强化“退出”机制,加大暂停撤销的力度,规范认证机构活动,提高认证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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