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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所入选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2010.8.20

  8月11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为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之一。这是青海盐湖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迈出的又一重要一步。

  自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以来,青海盐湖所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盐湖科技前沿,以解决我国盐湖资源开发利用中盐湖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卤水矿产资源的持续利用二个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我国盐湖应用基础研究和盐湖高技术研究。针对制约我国盐湖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深入开展技术创新与技术集成取得了重要成果,申请ZL近百项,授权ZL近五十项,比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前有了大幅增加。特别是近十年来,青海盐湖所积极与企业通力合作,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青海锂业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公司、昆仑镁盐有限公司等合作,在盐湖提锂、老挝钾盐开发和盐湖镁资源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青海盐湖所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方面还存在基础比较薄弱,ZL数量较少、质量不高,转移转化率低等问题,科研人员重论文、轻ZL,重申请、轻应用现象普遍存在。为了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青海盐湖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青海盐湖所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措施。专门设立了以知识产权管理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管理部门科技产业处和以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为主营业务的一人公司青海中科盐湖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今年7月份,研究所特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政策所、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四位国内知名知识产权专家对全所科研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ZL基础与知识产权管理、TRIZ创新案例、新ZL法及细则解读等。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规划布局、申请维护和保护运营,使相关ZL和技术持续稳定保值、增值,青海盐湖所与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签署了长期知识产权运营代理合同。

  青海盐湖所申报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为青海盐湖所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契机,青海盐湖所将认真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示范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努力提升青海盐湖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力争在全国同行业领域和区域范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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