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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侠:警惕科研基金运行中的两大毒瘤

2007.8.19

最近,在指导研究生做科技政策绩效分析时,突然意识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国家对科技活动的投入每年都在快速增加,然而科技共同体对此依然不满意。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换言之,我们真的有这么多投入吗?按照人均R&D经费统计指标显示:2004年人均17.1万元/年,2005年人均17.9万元/年。可是,在高校与科研院所随便问问,又有几个人能够有这个数字的研究经费呢?
 
科技经费的“蛋糕”看起来是越来越大了,可王母娘娘的蟠桃会上宴请的仍是原先的那几路神仙,下界的“精灵”们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直接指涉了这样的疑问:每年真有这么多的投入吗?即便有,每年国家庞大的基金总额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用于科研活动的。抛开前者,从制度创新角度来说,后者更是值得关注的事情。
 
联想到笔者这些年耳闻目睹的一些怪现象,觉得这实在是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可能导致整个社会对科学建制内的活动产生严重的误判与误读现象,进而威胁到科学在整个社会中的认同与信誉问题。回到上面提到的问题,人们之所以感到不满,达成比较普遍的共识的原因有两条:其一,科技投入的速度跟不上整个社会科技活动发展的速度,导致科技资源的实际供给与真实需求严重不平衡。其二,由于制度缺陷,没有建立起透明的预算机制,致使科技评审机制的公信力降低,一些偶然发生的不端事件,导致人们的怀疑与不信任情绪被扩大化。
 
笔者想谈的问题是一些被人们忽视而危害更大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从制度上禁止这种毒瘤,将直接威胁到中国科技体制未来的运行,这就是转手基金与名义项目。
 
所谓“转手基金”是指这样一些情况:一些基金被合法地转到某个人或研究机构名下,然后再被转走,这些所谓的科研基金不过就是通过财务手续的转账符号,换言之,就是对科研不起实际作用的虚拟基金。这样做,对权力部门的设租与寻租者而言是双赢的。因为这种方法钻了体制的空子,从设租方来讲,任何基金名义上必须被用到科研活动上,而权力部门如果完全按照这个原则办,将无法得到额外的收益,因此,转手基金的构想应该是最好的解决租金问题;而对寻租者来说,通过转手基金可以利用当下的评审机制的漏洞,因为目前国内各大学与科研机构对科研人员都有一项硬性的考核指标:进账科研经费的数额,然后根据经费的级别与数量奖励。寻租者就是利用这个制度的漏洞,寻求转手基金带来的奖励收益,而真正的经费被设租者巧妙地暗度陈仓。
 
而名义项目则是指:评审机构只承认立项,不提供实际经费资助。这种制度本意是为了解决通过评审而国家科研基金不足的现实,然而实际的运行效果却糟糕得很,因为目前部分高校和研究院所都有一些奖励措施,对通过立项的项目采用各种比例的配套资助,以及年终考核奖励,这项措施导致一些研究人员也做起了转手经费的行为,从外面把钱打到学校与研究所的账户,然后再把经费设法取出,从而实现套取奖励的目的。
 
可以说,基金中的这两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科技体制的正常运行,两者所不同的是转手基金的来源比较单一,它主要来源于基金分配的权力部门,而后者的来源则呈现多样性。从危害角度来说,转手基金最为可恶,它直接浪费了国家宝贵的科技资源,败坏了科技界的研究风气。而后者则多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也表明当下僵化的科研考评机制应该终结了。
 
为了克服基金运行中的这两个毒瘤,应该实行透明预算制度,最大限度地遏止权力部门设租的冲动,否则我们的科学永远是权力阴影下的科学,也正是这种预算不透明现象,导致基金分配与划拨中的重重困难。如果不彻底改变这种状况,科技投入的蛋糕做得再大,科技资源也无法真正利用到科研事业上,人们心中的疑问也无从化解。更为重要的是,科技共同体的认同度与努力取向无法得到有效的改善。
 
(作者系中南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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