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机构,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1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011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的任务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组织开展2011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

  一、立项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协调、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