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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铭贤:医疗新技术 临床要严 研究尚宽

2007.10.15

最新一期(2007年第38期)《新民周刊》的主打文章是《干细胞真相调查》,说的是现在一些地方盛行“神经干细胞移植”治疗,用深圳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神经干细胞”,注入患者的腰椎,据说疗效高达90%,还吸引了不少国外患者。美国《商业周刊》甚至这样写道:“想知道干细胞科学的前沿去哪里吗?别再考虑斯坦福、坎布里奇或新加坡了,想想深圳吧。”可是,不少专家和患者却质疑这种疗法,认为是用病人作试验,借机牟利。这组调查最后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谁给“新技术”一道紧箍咒?


由于工作关系,我在私下里听到更多的是另一种声音:要宽容,对于高新科学技术不要那么多条条框框,说三道四,以免坐失良机、落于人后。


宽容,还是“紧箍咒”?面对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的新技术、新疗法,到底该怎么办,确实不易抉择。我初步的想法是:临床要严,研究尚宽。也就是说,新技术要上临床,作为一项治疗,必须十分严格,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对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对于科学研究,则宜适当放宽,经过必要的科学论证和伦理评审之后,让科学家们去作各种探索。


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CIOMS)与世界卫生组织(WHO)2002年制定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提出了一个重要而深刻的论点:“科学上不可靠的研究必然也是不符合伦理的,因为它使研究者暴露在风险面前而并无可能的利益”。我们还熟知世界A和世界B的论证。在世界A里,没有人参加人体研究,没有因研究而带来的风险或伤害,但因没有真正有效疗法而受到的风险或伤害极高,因此总风险很高。在世界B里,征召研究参与者,人体研究受到的风险或伤害增加,但因疾病而受到的风险或伤害降低,因此,总风险较低。世界A好还是世界B好?显然,世界B比世界A好。半个世纪前,德国的一种镇静剂“反应停”(肽胺呱啶酮)风靡一时,据说对控制孕妇的早期反应很有效,但未经人体试验研究,导致一万多畸型儿(“海豹儿”)降生的悲剧。因为未经人体试验研究,美国禁用“反应停”,结果没有受到伤害。


由此看来,目前我国某些医院甚至美容院盛行的“干细胞治疗”、“干细胞美容”之类(除骨髓移植治疗白血病外)缺乏规范和管理,过于宽容放任了。干细胞,包括胚胎干细胞和成体干细胞有很好的潜能,完全应该加以研究,用来治病救人。在胚胎干细胞研究因伦理分歧而面临困惑的情况下,成体干细胞研究更应放手。但如果把干细胞说成是“干什么都行的细胞”,不作试验研究就匆忙应用于临床,而且吹得神乎其神,那就不是科学、对病人负责的态度了。


或曰:这些病人已无其他治疗方法,愿意做“干细胞治疗”有何不可?不是说不可以作干细胞治疗研究,但总该如《赫尔辛基宣言》所要求的,建立在动物实验和实验室实验的基础上吧。同时,要区分研究与临床。少数有资质的团队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和伦理评审,完全可以选取若干合适的对象作某种干细胞冶疗研究,在取得充分依据的前提下逐步进入临床。不能再走开颅戒毒手术那样的弯路了。


英国初步批准两项人兽嵌合胚胎研究,向我们昭示,一度被“禁止”的研究都可以“开禁”,干细胞研究天地广阔,但一定要科学上严格准入、伦理上严格把关。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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