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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行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管

2016.5.30

  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食药监局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8月1日起,在安徽,无论是小饭店、小作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还是药房、大型药企,都将被按照风险标准,分成“三六九等”。风险等级越高,监管频次就会越多,反之则少。

   此项改革源起安徽省食药监局在全国食药监系统率先推行的监管“革命”——食品药品全品种、全环节、全过程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据了解,实施风险管理,是发达国家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水平不高。由于监管人员少,难免出现监管缺失和不到位、不规范等现象。

   安徽省食药监局局长徐恒秋在介绍《安徽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时表示,随着办法实施,“好钢将用在刀刃上”,有限的监管资源将实施“精准监管”,对不同企业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同时,对促进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也大有裨益。

   据介绍,风险等级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别业态的风险分级评定标准,对品种(或业态)风险、规模大小、管控水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情况等风险要素评定分值加权后形成。各级食药监管机构根据企业或单位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其中,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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