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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脊髓损伤的分级介绍

2023.5.24

  1.Frankel法

  1969年由Frankel提出。其将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存留情况分为五个级别:A.损伤平面以下深浅感觉完全消失,肌肉运动功能完全消失;B.损伤平面以下运动功能完全消失,仅存某些包括骶区感觉;C.损伤平面以下仅有某些肌肉运动功能,无有用功能存在;D.损伤平面以下肌肉功能不完全,可扶拐行走;E.深浅感觉、肌肉运动及大小便功能良好,可有病理反射。Frankel法对脊髓损伤的程度进行了粗略的分级,对脊髓损伤的评定有较大的实用价值,但对脊髓圆椎和马尾损伤的评定有一定的缺陷,缺乏反射和括约肌功能判断,尤其是对膀胱、直肠括约肌功能状况表达不够清楚。

  2.ASIA脊髓损伤分级

  目前被公认和被广泛采用的为1992年美国脊髓损伤学会(ASIA)根据Frankel分级修订的分级。A.完全性损伤:在脊髓损伤平面以下,包括骶段(S4~S5)无任何感觉或运动功能保留。B.不完全性损伤:在损伤神经平面以下包括骶段(S4~S5)存在感觉功能,但无运动功能。C.不完全性损伤:在损伤神经平面以下存在运动功能,且平面以下一半以上的关健肌肌力在3级以下。D.不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存在运动功能,且平面以下至少一半的关键肌肌力等于或大于3级。E.正常:感觉和运动功能正常。ASIA分级与Frankel分级相比,有以下几点差别。第一,ASIAA的定义是骶4至骶5段运动和感觉功能缺失。第二,ASIAB需要保留骶4至骶5的感觉功能。第三,ASIAC有一个量化标准:损伤平面以下半数肌肉运动评分为3/5或以下。由于3分表示抗重力,这意味着有一半的肌肉肌力不超过自己重量。

  3.国际脊髓损伤神经分类标准

  国际脊髓损伤评分标准是参照美国国立急性脊髓损伤研究会(NASCIS)评分标准(18)制定出的一种用积分的方式来表达脊髓损伤严重程度的方法。其将脊髓损伤程度进行量化,便于进行统计学处理比较和学术间相互交流。故国际脊髓损伤神经分类标准被认为是迄今最为先进的脊髓损伤评分方法。

  国际脊髓损伤神经分类标准的神经检查包括感觉检查、运动检查及肛门指检,测试肛门外括约肌。感觉检查主要是检查身体两侧各自的28个皮区的关键点,在每个关键点上检查2种感觉,即针刺觉和轻触觉,并按3个等级分别评定打分(0为缺失;1为障碍;2为正常。不能区别钝性和锐性刺激的感觉评为0)。检查结果每个皮区感觉有四种状况即:右侧针刺觉、右侧轻触觉,左侧针刺觉、左侧轻触觉。把身体每侧的皮区评分相加即产生两个总的感觉评分(针刺觉评分和轻触觉评分)用感觉评分来表示感觉功能的变化。运动检查主要检查身体两侧各自10对肌节的关键肌。检查顺序为从上到下,各肌肉的肌力均使用0~5临床分级法。选择进行检查的这些肌肉与相应节段的神经支配相一致,并且便于临床做仰卧检查(脊髓损伤时其他体位常禁忌)。按检查结果将两侧肌节的评分集中得到总的运动评分,用这一评分来表示运动功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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