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已受理的项目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有关评审要求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中,专家对申请项目是否被批准立项起决定性作用。

  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各学科互相渗透加剧,很少有专家敢担保自己对本专业所有领域绝对熟悉。因此,理论上误评误判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如何尽可能减少误评误判,是值得认真探讨的话题。

  笔者曾受基金委之邀,担任过面上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本人认为,目前应当对评审专家的权力加以制约和限制,避免个别评审专家责任心欠缺,或者由于学识不足,出现误评乱评的情况。

  在部分项目评审中,某些专家撰写的评审意见不足百字,敷衍了事。还有些专家的评审意见竟然出现常识性错误。例如,天花粉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走向国际的中药,其抗肿瘤作用已经写进教科书和药物手册,成为医学学生应知的常识。本人曾看到一份有关天花粉研究的评审意见,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意见中,要求申请者首先必须做预实验以证明天花粉是否具有抗肿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