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1年项目指南》中规定: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这是一项避免有限科研资源过度集中,保证项目承担者有充足的时间、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的好举措。

  同样,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资助项目等其他一些科研资助基金或科研计划也有相似的“查重”规定。但遗憾的是,这种避免重复资助的措施都限于某一基金或计划内部执行。

  这就给个别人提供了机会,同一研究既去申请基金委的项目,又去申请教育部、科技部或其他资助机构的项目。只要研究的项目还不错,就可以“一女多嫁”。

  在8月中下旬先后公示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立项中,就有细心人发现了不少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