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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陆地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自主选题项目申请

2008.10.07

日前,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发布了《中科院陆地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自主选题项目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与强度

本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副高以上职称全职人员,均可提出申请。资助强度为30万元左右,研究周期为3年。

二、自主选题资助方向

污染生态过程、生态毒理与污染土壤修复基准

养分/水分生态过程与可持续绿色农业生态技术

微生物生态过程、分子机制与废弃物资源化机理

污染生态修复与生态过程调控

三、项目申报、评审和批准

1. 本年度共资助3-5项。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为项目申报阶段,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20日。

2. 收到申报表之后,将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根据项目答辩情况确定本年度的资助项目,并由实验室通知项目申请者。

3. 项目负责人需填报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内容应与申报表保持一致,但可参考专家评审意见进行适当修改。项目启动后严格按照本实验室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四、考核指标

受资助项目鼓励高水平成果产出,在项目研究周期内至少需完成(发表或接受)I区SCI论文1篇以上,或II区SCI论文3篇以上,或III区SCI论文5篇以上。

五、受资助课题的实施、检查和总结

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研究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附加当年发表学术论文、完成专著、申请或授权ZL、科技奖励等成果复印件。对于课题中期进展不良或负责人已不能继续从事本课题研究的,实验室有权中止该课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杰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陆地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 邮编:110016

电话: (024)83970373;传真:(024)83970436

E-mail:qijie1211@sina.com.cn;Qijie@iae.ac.cn

详情请见:中科院陆地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自主选题项目申请指南(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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