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运行质量保证大纲修改的通知

2024.2.18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402/t20240218_1066193.html

名  称

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运行质量保证大纲修改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14672/2024-00078

  分  类核电厂安全监管

  发布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生成日期2024-02-08

  文  号国核安发〔2024〕27号

  主 题 词

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运行质量保证大纲修改的通知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运行质量保证大纲修改的请示》(广核运〔2023〕9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运行质量保证大纲》的修改内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内容实施升版,确保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2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2月8日印发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