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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科技教育司2015年工作要点

2015.3.12

  2015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坚持科教工作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服务,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和行业重大需求,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卫生计生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基层适宜医学人才培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和引领作用。

  一、谋划长远,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科技体制改革

  (一)完成卫生计生科技教育领域“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战略,完成《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十三五”实施计划》、《“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实施计划》、《卫生计生科技“十三五”规划》、《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

  (二)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科技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研究制定卫生计生科技体制改革方案,改建“国家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全力争取成为本领域科技项目管理的专业机构。以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为试点,探索科技项目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医学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集中度和效率,促进医学科技与卫生计生事业更加紧密结合。

  二、紧扣需求,扎实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

  (三)承上启下,加快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十二五”计划任务,开展“十二五”任务总结和预验收工作。按照“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原则,围绕重大疾病临床用药需求、药物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新发突发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技术体系建设,以滚动支持和择优遴选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专项课题组织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药物创新与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修订并完善专项管理制度及工作规则。探索多部门和地方协同管理的运行机制,落实各方监管责任。注重军地资源整合,在应急技术平台、生物安全、战略药物研发等方面形成合力。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探索节点目标考核和以综合效益为主的成果评价机制,落实课题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召开专项组织实施推进会。

  (五)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开展“千人计划”人才引进和创新人才、团队及基地遴选申报工作。以新型疫苗和抗体、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等为重点,探索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强化委内协调机制,促进专项成果推广应用。加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实施信息,组织成果交流,编制科技重大专项年度进展报告。以专项重点品种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三、完善医学研究体系,强化新技术规范管理

  (六)开展医学研究网络和平台及其运行机制研究工作。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及行业体系资源,通过现有科技项目,开展“我国医学研究网络和平台及其运行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文件,探索我国医学研究的新模式,逐渐打破原有医学科研体制中的障碍,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各重大疾病防治协调研究网络和研究平台,促进基础和临床科研数据的开放共享,增强医学科研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提升医学科研效率。

  (七)规范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发布并实施《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组织对省级相关管理部门和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开展培训和宣传,组建干细胞临床研究规范管理专家委员会,开展摸底调研、备案机构和项目现场核查和评估,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干细胞临床研究健康开展。

  (八)强化卫生计生新技术评估,推广适宜技术。发布《关于促进卫生技术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技术评估指南》,评估验收“2014年度卫生技术评估项目”,遴选2015年度5-10个卫生技术评估项目,研究制订卫生技术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卫生适宜技术推广。

  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和知识产权监管工作,发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有关培训宣传工作,推动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试点医院推广实施医学研究登记备案系统。

  四、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强科研基地管理

  (九)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制订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评审具体要求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安保(保密)管理要求;针对菌(毒)种保藏机构和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建设开展风险评估等生物安全专项培训。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新一批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规划,推进国家级菌(毒)种保藏机构建设。

  牵头做好生物安全领域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生物实验室重大事故以及生物技术被误用缪用等方面的生物安全应对工作。推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十)加强委级科研基地管理。制定委级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开展重点科研基地评估工作,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引导和支持委级科研基地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转化医学和临床研究。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北京协和)项目和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建设。

  五、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加快完善适应行业特点和需求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

  (十一)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出台培训考核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培训招收实施有关规定,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二是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培训考核题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全过程管理;制订培训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招录培训、地方资金配套和东部支持中西部等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督导评估,遴选公布一批示范基地,对不合格基地实施退出机制,推动整体工作提质增速。三是大力推进协调发展。召开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全面推进各地培训工作均衡发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良好氛围。

  (十二)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一是制订出台《关于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二是制订试点工作方案,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和专业先行启动试点工作。

  (十三)大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适宜人才培养。一是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师资培训等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加强基层适宜人才队伍建设;二是会同财政部制定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启动实施“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中西部基层适宜人才能力提升计划;三是有效推进全行业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十四)加强医教协同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一是调整完善部委医学教育宏观管理部际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建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大全科、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三是研究提出医学人才培养的需求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教育部合理调控招生规模,切实提高院校教育质量。

  六、大力加强科教司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十五)以创建文明司局为抓手,全面推进司局建设。推进学习型司局建设,办好每月一次的“科教论坛”,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组织司局级以下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司内工作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将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化管理的抓手。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多到基层锻炼,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一流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团结协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重点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司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把科教司建设成为团结和谐、风清气正、廉洁奉公、勇于创新的坚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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