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在校准领域使用认可标识及联合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校准实验室:

  认可标识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供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的、表示其认可资格的图形标识。在校准领域,CNAS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以下简称校准实验室)签发的带认可标识或ILAC-MRA/CNAS联合标识(以下简称联合标识)的校准证书或报告在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能够被广泛采信,同时在国内也被政府部门等相关方广泛接受。但目前存在校准实验室误用、滥用认可标识和误导性宣传等问题,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情节严重的校准实验室CNAS已做出暂停、撤销认可资格的处理。

  为加强对认可标识的管理,维护CNAS和获准认可机构的信誉和利益,CNAS秘书处于2010年开展“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专项检查活动”,发现校准实验室存在误用CNAS徽标、超出认可范围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等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