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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总体轻度污染 太湖蓝藻平均发生面积下降

2013.6.04

  江苏省政府3日发布的《2012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该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太湖总氮仍劣于V类标准限值,蓝藻水华发生次数与上年持平、但平均发生面积有所下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柏仇勇介绍,该省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8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IV-V类、劣V类水质断面分别占 43.4%、54.2%和2.4%。地表水国控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达4.1毫克/升和0.51毫克/升,较2011年分别下降 2.4%和16.4%。

  数据显示,与2011年相比,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均达Ⅱ类水质标准要求、总磷符合IV标准,分别下降9.8%、12%、11.3%;总氮年均浓度持平,仍劣于V类。太湖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略有下降,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2012年4-10月,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太湖发生蓝藻水华现象85次,平均面积约75.9平方千米,多以小规模、局部水域聚集为主,9月中下旬出现了较大面积蓝藻聚集现象。与2011年相比,蓝藻水华首发时间基本一致,发生次数持平,平均发生面积下降21.7%,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蓝藻发生频次下降14.1个百分点,湖体藻类密度同比下降10.6%。

  报告同时称,江苏淮河及长江干流水质较好、保持稳定,支流水质略有好转;与2011年相比,全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4.9万吨,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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