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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2016.1.11

  1月6日,韩国KFDA发布了第2016-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修改食品辐照(Food Irradiation)处理标准。

   1)调味干鱼/贝类允许使用食品辐照技术杀菌。

   2)明确规定谷类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食品等允许辐照处理食品的具体品种。

   目前韩国仅允许26个无物理、化学、营养性变化的品种使用食品辐照处理,且使用辐照处理原料的食品,需在“原料名及含量”标示栏内的相关原料名称处用括号标明“放射线辐照”,允许辐照处理的成品,需标示为辐照处理食品或用辐照图案(RADURA)来标明,以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b.食品中引入统计学概念的微生物标准。

   面类、混合酱、调味食品、调味品类、鱼酱类、酒类等21个食品类型的卫生指标菌标准中,引入二级法(n, c, m)、三级法(n, c, m, M)统计概念,检验的样品由现有的1个增至5个,以提高微生物检测的准确性。

   c.修改及新设一般试验方法。

   1)新增及修改Oxathiapiprolin等8种成分的分析法;

   2)增加19种驱虫剂及9种非类固醇抗炎药类多种成分同时试验法;

   3)修改食品中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土霉素等四环素及阿苯达唑等苯并咪唑定量试验法;

   4)新增纳洛酮等26种兽药试验法;

   5)根据食品辐照处理标准的修改,辐照食品确认试验中追加调味干贝类项目。

   d.修改及增加农产品中35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新设辣椒等所用的国内外新登记Oxathiapiprolin(杀菌剂)等3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按农产品类别追加或修改草铵膦等3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e.人参中增加溴氰菊酯、胺苯吡菌酮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f.增加食品中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并对兽药名称、标准适用食品名称及残留物的定义进行修改。

   1)新增四烯雌酮等26种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一律适用(0.01mg/kg)的限量标准;

   2)修改青霉素、安乃近的兽药名称以及阿苯达唑、噻菌灵等芬苯达唑驱虫剂的残留物定义;

   3)删除食品名称中并用的“乳”、“卵”汉字词。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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