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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5年立法112件 推动转方式和生态建设逾半

2013.10.25

  记者24日从省委立法工作会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已获省委批转。本届人大五年共安排立法项目112件,其中安排正式项目59件,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完成;安排调研项目53件,作为本届及下届人大立法储备项目。

  在全部112件项目中,新制定项目72件,修改项目40件。个别条款修改的项目和单独废止法规的项目,未列入规划,条件成熟时及时修改、废止。其中,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安排正式项目22件、调研项目14件,占规划项目总数的32.1%。如: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

  围绕推动社会建设,安排正式项目16件、调研项目16件,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等,占规划项目总数的28.6%。如: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安排正式项目11件,调研项目13件,涉及环境污染防治、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等,占规划项目总数的21.4%。如: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

  围绕推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安排正式项目4件,调研项目6件,涉及教育事业发展、科学资源共享、公共文化服务、出版物管理等,占规划项目总数的8.9%。如: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江苏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围绕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安排正式项目6件,调研项目4件,占规划项目总数的8.9%。如: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江苏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王晓映 陆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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