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开始
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农林、生命医药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等30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6年12月1-2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综合评议分为农林和生命医药两组,每组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
3.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和观摩。
4.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 系 人:科技司基础处 邵海涛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6年度农林、生命医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
2016年度农林、生命医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依托高校 | 备注 |
农林领域 | |||
1 | 动物遗传育种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
2 | 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 | 大连民族大学 | |
3 | 水产品安全 | 中山大学 | |
4 | 植被生态科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
5 | 作物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 | 中国农业大学 | |
6 | 哺乳动物生殖生物学及生物技术 | 内蒙古大学 | |
7 | 草地资源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8 | 动物生产及产品质量安全 | 吉林农业大学 | |
9 | 工业发酵微生物 | 天津科技大学 | |
10 | 青藏高原生物技术 | 青海大学 | |
11 | 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 海南大学 | |
12 | 作物遗传育种与综合利用 | 福建农林大学 | |
生命医药领域 | |||
13 | 代谢分子医学 | 复旦大学 | |
14 | 分子酶学工程 | 吉林大学 | |
15 | 分子神经生物学 | 第二军医大学 | |
16 | 高原环境医学 | 第三军医大学 | |
17 | 海洋药物 | 中国海洋大学 | |
18 | 神经科学 | 北京大学 | |
19 | 生物医学工程 | 浙江大学 | |
20 | 视觉损伤与修复 | 北京大学 | |
21 | 系统生物医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
22 | 言语听觉科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
23 |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 | 中央民族大学 | |
24 | 岭南中药资源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
25 | 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 | 广西医科大学 | |
26 | 乳腺癌防治 | 天津医科大学 | |
27 | 神经与血管生物学 | 河北医科大学 | |
28 | 现代中药制剂 | 江西中医药大学 | |
29 | 新疆特种植物药资源 | 石河子大学 | |
30 | 重大疾病的转录组与蛋白质组学 | 南方医科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