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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入实质阶段 太湖上下游污染者埋单

2008.8.28

江苏省在太湖流域首创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在经过一段时期的数据采集后,日前开始进入实际赔付阶段。据了解,通过江苏省水文局监测,南京、常州、无锡三个试点城市之间的交界断面有所超标,因而必须自掏腰包对下游城市予以补偿。其中,南京补偿常州1.8万元,常州补偿无锡18万元,补偿资金直接上缴省级财政。

这份自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新措施,规定将在江苏省选择跨行政区域的主要入太湖河流开展试点,如果交界断面水质超标,上游地区政府将按3种主要污染物超标浓度,每吨支付给下游地区1.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环境资源补偿资金。以期在流域的上下游之间,形成“谁污染、谁付费补偿” 的新机制。“每吨污染水体的补偿费,基本是污染治理所需费用的2倍-5倍。我们就是要有意识地促进各上游地区加快改善水质。”江苏省环保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

作为覆盖大半个长三角的太湖流域,其经济发展有目共睹。然而在连续十几年GDP增长超过10%的同时,也因为环境污染付出了沉重代价。“虽然造成太湖流域水生态退化的根本原因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但目前的当务之急却是建立健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嘉兴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虞锡君向记者指出,如果缺失对流域内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的制度安排,跨界水污染就不会根本好转。

随着区域补偿在上下游试点城市之间的初步落实,这个被称为“生态补偿机制”的措施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但呼声一直很高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由于涉及长三角各省市复杂格局,至今难以浮出水面。有专家呼吁可建立邻域水生态双向补偿制度,由浙江与江苏共建邻域水生态补偿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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