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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企业须强制上环境污染责任险

2013.2.26

  投保情况将成信贷和上市参考标准

  今后重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等一些环境污染高风险行业将被强制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昨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其中涉重金属企业必须强制纳入该保险,企业投保情况将成为客户评级和信贷准入的参考标准。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指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这样如果在污染发生的时候,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意见》要求,部分行业需要强制加入到此项保险,其中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被纳入强制保险范围。同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等纳入环境污染责任险范围。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缴纳保险,其经营将受到影响。《意见》表示,企业是否投保将与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结合,并会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按照要求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享受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会得到重点扶持。

  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督促企业强制纳入环境污染责任险能够保证污染发生时受害者得到及时赔偿,从而减少受害者损失。但是,企业参与保险后必然会降低违法风险,减少企业预防治的动力,从而不利于污染防治;并且,由于现在被纳入强制上环境污染责任险企业多是环境污染高风险行业,该类企业发生污染事件后,赔付成本通常较高,是否有保险公司愿意承担该份保险还尚待考察。

  “要让企业入保险情况和前期的污染防治很好地联动,这样才能保证既能防治污染也能保证后期赔付。”马军表示。

  据了解,在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当时并未强制某些行业参与此项保险,只鼓励企业参与,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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