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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新标准增设PM2.5监测 收紧PM10的限值

2012.3.02

  今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针对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向大家介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方面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先生、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先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罗毅先生。

  吴晓青表示,近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已经圆满完成。他说,2008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立项修订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尤其是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连续出现灰霾天气,新闻媒体和公众热切盼望尽快颁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纳入常规监测范围。

  吴晓青说,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标准体现了调整、增设、收严、更新8个字。

  此外,还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依法制定并实施达标规划。

  吴晓青总结说,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仅能与发展中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普遍采用的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标准仅仅与世界“低轨”相接,要正确实现与WHO提出的指导值接轨,我们国家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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