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日从科技部获悉,目前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同时,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探索建立了制度化的监督评估长效机制。

  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主任许倞介绍,新时期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具有“重、新、难、全”的特点,需要开拓创新组织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重大专项在组织管理模式创新方面,确立领导决策机制,重大专项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科技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强化协同推进以及监督评估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国务院于2009年明确了各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和专职技术责任人,形成了行政和技术两条线的管理体系。

  科技部还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立了全过程、分层次的监督评估体系和目标保障机制,每年组织高层权威专家和专业评估机构,对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推动重大专项深入实施;各专项也探索了各具特色的第三方监理和评估机制,加强重大专项的过程管理;有些专项还探索了“上家考核下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