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0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预算书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0]160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现将2010年度973计划项目(课题)预算书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2010年立项并启动的科技部、财政部已经批复预算的973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编报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协助项目承担单位,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开展课题预算书的编报工作,并负责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课题负责人应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在学习掌握专项经费管理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