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百姓“葬不起”难题

  经营性公墓追逐“殡葬暴利”,令老百姓“葬不起”的呼声日益强烈。昨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我市拟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一批“经济适用墓”,为群众“身后事”减负。昨日原则通过《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本市限制经营性公墓的建设,鼓励和推进公益性公墓的建设。

  经营性公墓是指为居民安葬骨灰提供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公墓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1992年以后,我市经批准兴建的公墓都是经营性质的,过去具有公益性的扁担山和石门峰公墓均按国家规定转为经营性公墓。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安葬亲人的骨灰只能选择经营性公墓。经营者过多追求经济效益,中低价位墓穴越来越少,“葬不起”成为一种无奈的民生悲情。

  加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是新《办法》的一大特色:城市公益性公墓以市、区人民政府为主投资建设,鼓励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捐资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按照社会福利用地优先划拨;由物价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确保其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