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整体建设公益性公墓以外,《办法》还为政府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提供了另一种“配建”方式:经批准的经营性公墓,应按照不少于规划建设安葬总容量30%的比例建设骨灰墙(格)等低价位安葬设施。

  单个墓穴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针对“豪华墓”攀比风气,《办法》出台限定标准:公墓内单个墓穴(含合墓)的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推行墓穴构筑物和标志的小型化、艺术化和环保化。

  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设施的建设,应当以深埋、植树(花坛、草坪)以及立体安葬等不占、少占土地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墓碑应当卧置。

  低保户可申请基本殡葬救助服务

  困难家庭受到特别关照――我市将实行城乡低收入居民基本殡葬服务救助制度。《办法》规定:“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本市居民,凭相关证明可以申请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安置等基本殡葬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