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我部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项依据和重点领域

  (一)立项依据。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科学依据或研究基础,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和食品产业发展客观状况,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有利于做好现行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有利于加快补充完善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重点领域。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重点领域如下:

  1.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包括:食品分类和食品安全术语,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通用标准,以及基础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