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规范、指南和指导原则。

  3.清理整合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酒类、儿童食品等食品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方法和规程标准。

  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他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

  5.其他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二、报送要求

  提倡由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并承担起草工作。提出立项建议的,应当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送立项建议的纸质材料,同时通过网络报送立项建议有关信息。

  (一)报送纸质材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请从www.chinafoodsafety.net下载)填写立项建议,邮寄或传真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邮编:100044,传真:010-67711813)。

  (二)网络报送。请登录www.chinafoodsafety.net,在线填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如对网上申请程序有疑问,可咨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咨询电话:010-8777691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