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新版甲流监测方案公布

2009.10.01

  为应对我国甲流疫情形势变化,昨天,卫生部公布了新修订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方案规定,各网络实验室对于不能区分型别或亚型的流感毒株和阳性标本要在48小时内送国家流感中心。

  方案指出,一周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人群聚集性场所(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工厂、工地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现5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聚集性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后,应在两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农村地区也可先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告。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初步调查核实,并采集患者标本送至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开展季节性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

  方案要求,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暴发疫情标本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标本处理和核酸检测,并在符合生物安全和检测条件的实验室内完成流感病毒的分离鉴定。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