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引用ISO 8391-2:1986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烹调器 铅、镉溶出量 第2部分:允许极限 的标准
按照我国2017年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规定,稻谷、糙米、大米中的镉含量每公斤不能超过0.2mg。GB12651-2003《与食品接触的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规定了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值。GB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规定了任何单一制品的镉溶出量允许极限为:镉≤0.30mg/L。...
50(07):824-827.[12]GB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S].[13]王卓然....
消解:陶瓷中重金属含量检测的前提《GB/T 3534-2002 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是目前测量日用陶瓷中重金属铅和镉溶出量的国标方法。《GB 12651-2003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是日用陶瓷中重金属铅和镉溶出量的限量标准。但要想确定整个陶瓷水杯中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我们则需要对整块陶瓷材料进行分析测试,这就需要先对陶瓷材料进行消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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