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系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晶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本技术导则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篇章的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
HJ/T 169-2004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04-12-11,并于 2004-12-11 实施,于 2019-03-01 废止。
HJ/T 169-200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00 标准化、质量管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010.01 建筑工业综合。
HJ/T 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于 2018-10-14 变更为 HJ 169-20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