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679-1992
民用航空器机载低空无线电高度表最低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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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6679-1992



标准号
HB 6679-1992
发布日期
1993年02月22日
实施日期
1993年05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V45
发布单位
CN-HB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在测量离地高度和着陆数据时必需的机载低空无线电设计表(以下简称高度表)特性的最低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测高高度为762m(2500ft)的高度表。

HB 6679-1992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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