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415-2014
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


DB44/T 1415-2014 发布历史

本标准适用于珠江三角洲区域内自然土壤、农业用地土壤,建设用地土壤。 自然土壤包括自然林地、草地及未受人为影响的其它自然土壤); 农业用地土壤包括水田(种植水稻)、菜地、旱地(除菜地之外的耕地)、园地(果园、茶园及其它园地); 建设用地土壤包括居住和公共用地土壤(城乡居住区、学校、医院、游乐场所、公园、绿化等公共用地)、商服用地土壤(商务金融、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及其它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土壤(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采矿用地等)。

DB44/T 1415-2014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于 2014-08-14,并于 2014-11-14 实施。

DB44/T 1415-201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05 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DB44/T 1415-2014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14年08月14日 DB44/T 1415-2014 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

DB44/T 1415-2014



标准号
DB44/T 1415-2014
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14日
实施日期
2014年11月14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40
发布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珠江三角洲区域内自然土壤、农业用地土壤,建设用地土壤。 自然土壤包括自然林地、草地及未受人为影响的其它自然土壤); 农业用地土壤包括水田(种植水稻)、菜地、旱地(除菜地之外的耕地)、园地(果园、茶园及其它园地); 建设用地土壤包括居住和公共用地土壤(城乡居住区、学校、医院、游乐场所、公园、绿化等公共用地)、商服用地土壤(商务金融、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及其它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土壤(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采矿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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