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装机容量2.5万kW 以下(含2.5 万kW)各类小水电站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水文分析计算,规划阶段亦应参照使用。对装机容量小于500kW 的电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内容,放宽要求;对小于100kW 的微型电站,可参照执行。详见附录A。
SL 77-1994由行业标准-水利 CN-SL 发布于 1994-04-05,并于 1994-05-01 实施,于 2014-03-23 废止。
SL 77-199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55 水利、水电工程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7.140 水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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