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资源化利用单位利用处置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第十七条 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理费用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给予补贴、优惠措施等,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活动。 ...
另外,湖南省启动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作为各村回收及农户收集来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分类、储放临时点。通过实施试点项目,试点地区已初步建立以“多元化统一回收、专业化定期归集、无害化集中处置”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有望大范围推广。 如今,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问题,经过全国各地的努力,不少样板模式受到推广。...
基于目前国内农药包装物多为小规格的包装、不利于回收再利用的现实,随着目前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种植的发展趋势,应推动农药包装的行业标准建立,逐步淘汰不易回收处置的小包装和铝箔类包装,并逐步统一包装的规格及大小要求,以促进今后回收处置工作的开展。...
19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和科学技术部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2016年要在全国30个左右的县(市)开展试点。 该《方案》提出,将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开展工作,针对不同废弃物的特点,探索有效利用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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