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核技术利用领域辐射安全与防护的重要法规,随着核技术利用行业的持续发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条例》中部分条款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其有关规定更加适应发展和监管现状。...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销售、使用Ⅴ类放射源的; (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第十二条 辐射工作单位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规模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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