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与信息化建设参与单位及相关医疗设备生产经营企业书面约定各方的网络安全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第五条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网络安全办公会,部署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
总体而言,《办法》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的基本原则,其颁布为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提供了工作指南,筑牢了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屏障,奠定了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发展基础。...
第三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加强医学装备安全有效使用管理。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学装备安全有效使用情况应当予以监控。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医学装备须计(剂)量准确、安全防护、性能指标合格方可使用。 ...
三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在用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以及对医疗安全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四是积极准备,全力做好灾难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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