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托育内容上,根据0至3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来提供托育服务,应注重以保为主,保教融合。在服务地点的选择上,要重视发挥社区的作用,支持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托育服务,最大程度利用已有场地,建立社区托育服务点,盘活社区资源,使广大家庭能够享受到便利的托育服务。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单独或联合举办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规范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群众满意度。...
《指导意见》提出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突出对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普惠,就是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发展公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来投资,支持用人单位举办,建设社区服务网点,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条件的幼儿园也可以向下延伸,2-3岁的婴幼儿,通过以上多种渠道,鼓励多方参与,有效扩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供给。投资,就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被命名的示范城市要持续深化创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逐步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深化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现在,由于0-3岁公共托育服务的缺失,不少家庭只能通过聘请保姆、月嫂的方式照料婴幼儿,养育孩子的经济成本日益增加,致使他们在二孩问题上“只能想想”。杨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速发展0-3岁婴幼儿公共托育服务。目前,我国0-3岁托育服务工作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但主管部门不明确,职责不清晰,且各部门职责相互交叉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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