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发现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后,在按规定上报的同时,应立即暂停使用并积极救治患者。药学部门立即进行药品追溯和质量评估,调查原因,做好观察与记录;经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更换药品。(六)及时研判用药风险并反馈临床。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学协会、权威学术期刊等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通过收集分析本机构之外更大范围的监测数据,尤其是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评估药品安全性。...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以下称“年度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通过此类监测发现药品安全信息,以指导临床和公众安全使用药品,与因药品质量引起的问题并不相同。 ...
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在一个医疗机构可能是散在的,但是汇集到整个监测体系内就容易找出问题之所在,并找到解决的方法,使下一个病人更安全。 据介绍,现在中国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基本形成了报告-向社会公告-积极采取措施救治病人的模式。 张宗久同时指出,药物的安全性不只是医疗机构的责任,而是药品制造商、药监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多部分共同的责任。 ...
作为一项药物警戒领域创新性工作,北京药盾公益基金会“消费者/患者药品不良反应自报平台”小程序试运行,将在问题设计、数据收集、技术支撑等方面积极探索,同时在隐私与数据保护、信息分享等方面与各方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为平台的迭代更新积累经验,给进一步的工作开展提供可行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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