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067-2012
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一般投诉处理

Internet transaction service standard general complaint handling


标准号
DB44/T 1067-2012
发布
2012年
发布单位
广东省标准
当前最新
DB44/T 1067-20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网商在处理一般投诉过程的术语和定义、投诉处理指导原则、投诉处理的基本要求、投诉处理程序和投诉处理的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不适用于需要在网商以外寻求解决的争议和雇佣关系争议。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网商,包括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

DB44/T 1067-2012相似标准


推荐

哈尔滨市42家网络企业被投诉 食品鞋服电器等成热点

消费者投诉商家虚假标注原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事实、误导消费者要求赔偿投诉人所有损失。  更好维护广大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交易环境。...

医药电商不得销售处方药、发布处方药信息

第二十七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记录并及时处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收集制度,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当记录并及时转交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处理;鼓励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与先行赔付制度。  第二十八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网络监测工作要求,提供所需的技术配合,如实提供经营数据。  ...

CFDA发布禁止网络销售处方药

第二十七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记录并及时处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收集制度,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当记录并及时转交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处理;鼓励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与先行赔付制度。  第二十八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网络监测工作要求,提供所需的技术配合,如实提供经营数据。  ...

代表支招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李秋也建议,应进一步探索搭建全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强化地区间网络食品安全联动处置和异地互动消费维权,进一步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逐步实现全国网络食品投诉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拒不配合纠纷协调处理的销售者和交易平台管理者及时予以处罚;加快完善网络食品销售行业协会的建设,推进网购平台服务商与食品网站的行业自律。...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