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普通公路的养护检查、日常养护、运行管理以及养护工程。公路新建工程应按照《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一部分: 编制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还应严格遵循交通运输部颁有关造价管理办法。
DB34/T 3262.2-2018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于 2018-12-29,并于 2019-01-29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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