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范围包括企业生产的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以及购入和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发电、钢铁、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7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要求,并对温室气体核算范围做出了明确的界定。...
附件: DB11_T 1782-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水泥制造业DB11_T 1781-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电力生产业DB11_T 1783-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石油化工生产业DB11_T 1784-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B11_T 1785-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服务业DB11_T 1786-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电力生产业》(DB11/T 1781-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水泥制造业》(DB11/T 1782-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石油化工生产业》(DB11/T 1783-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B11/T 1784-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服务业》(DB11/T 1785-2020...
(二)组织报送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每年3月31日前,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编制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分别核算报告企业层级排放总量和设施层级排放量),并通过管理平台报送排放报告和支撑材料(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于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 各重点行业企业应按照我部公布的最新版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核算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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