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长陈 竺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保藏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以下称菌(毒)种)保藏机构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菌(毒)种或样本资源,防止菌(毒)种或样本在 保藏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引起传染病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卫生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运输管理规定》、《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保藏专业实验室等保藏机构,以及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管、使用和疫苗生产企业等单位。三、T/CAV 003-2023 T/CAS 715—2023 预防用疫苗临床研究访视现场设置指南本标准规定了:预防用疫苗临床研究访视现场资质、场所、功能分区、现场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设置指导。...
第十四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菌(毒)种保藏中心或者专业实验室(以下称保藏机构),承担集中储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任务。 保藏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 ...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