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105—202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lassific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T/CI 105—2022 发布历史

4 总体要求 4.1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 4.2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4.3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见附录A。 4.4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宜使用信息化手段精准计量。 4.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应按照环境卫生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理。 4.6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方有资质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5 分类投放 5.1 一般要求 5.1.1 应综合考虑便捷、环保和安全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5.1.2 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将城市生活垃圾分别投入对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受污染的可回收物应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5.1.3 应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5.2 可回收物 5.2.1 纸类应折好压平,捆牢后投放,投放时应避免受到污染。 5.2.2 塑料类应清除残留物并经水洗净、晾干、压扁等处理后投放。 5.2.3 金属类应清除残留物、踩扁压实,金属尖锐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裹捆绑后或将利面消除后投放。 5.2.4 玻璃类应清除残留物并经水洗净、晾干等处理后投放,并防止破损。 5.2.5 纺织类应保持干燥并捆牢后投放。 5.3 有害垃圾 5.3.1 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投放时应保持完整、清洁、干燥,防止破损。 5.3.2 废弃药品应尽量保持原包装,连同外包装一并投放。 5.3.3 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均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5.3.4 除无汞电池外的废电池投放时应保持完好,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投放。 5.4 易腐垃圾 5.4.1 易腐垃圾投放时,不应混入废餐具、饮料瓶罐、废塑料制品和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5.4.2 家庭易腐垃圾应沥出水分后投放。 5.4.3 食堂、餐馆等集中供餐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单独投放。 5.4.4 农贸市场内产生的蔬菜瓜果、腐肉内脏等其他易腐垃圾应去除包装物后投放。 5.4.5 外卖盒内的食品残余物应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5.5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T/CI 105—2022由中国团体标准 CN-TUANTI 发布于 2022-11-14,并于 2022-11-20 实施。

T/CI 105—2022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20.99 有关环境保护的其他标准。

T/CI 105—2022



标准号
T/CI 105—2022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4日
实施日期
2022年11月20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N77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99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适用范围
4 总体要求 4.1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 4.2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4.3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见附录A。 4.4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宜使用信息化手段精准计量。 4.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应按照环境卫生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理。 4.6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方有资质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5 分类投放 5.1 一般要求 5.1.1 应综合考虑便捷、环保和安全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5.1.2 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将城市生活垃圾分别投入对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受污染的可回收物应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5.1.3 应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5.2 可回收物 5.2.1 纸类应折好压平,捆牢后投放,投放时应避免受到污染。 5.2.2 塑料类应清除残留物并经水洗净、晾干、压扁等处理后投放。 5.2.3 金属类应清除残留物、踩扁压实,金属尖锐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裹捆绑后或将利面消除后投放。 5.2.4 玻璃类应清除残留物并经水洗净、晾干等处理后投放,并防止破损。 5.2.5 纺织类应保持干燥并捆牢后投放。 5.3 有害垃圾 5.3.1 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投放时应保持完整、清洁、干燥,防止破损。 5.3.2 废弃药品应尽量保持原包装,连同外包装一并投放。 5.3.3 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均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5.3.4 除无汞电池外的废电池投放时应保持完好,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投放。 5.4 易腐垃圾 5.4.1 易腐垃圾投放时,不应混入废餐具、饮料瓶罐、废塑料制品和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5.4.2 家庭易腐垃圾应沥出水分后投放。 5.4.3 食堂、餐馆等集中供餐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单独投放。 5.4.4 农贸市场内产生的蔬菜瓜果、腐肉内脏等其他易腐垃圾应去除包装物后投放。 5.4.5 外卖盒内的食品残余物应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5.5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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